2026年08月27日发布 | 718阅读

【风向标|药械】CDE公开征求脑胶质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意见,规范研发路径助力临床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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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脑胶质瘤治疗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导原则针对脑胶质瘤疾病异质性强、血脑屏障穿透难、疗效评估复杂等行业共性研发痛点,系统明确了从早期探索到确证注册全周期的临床试验设计要求与监管审评考量,旨在统一行业研发标准,降低开发风险,加速脑胶质瘤治疗药物的临床转化进程。


《脑胶质瘤治疗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解读

作为国内首个专门针对脑胶质瘤药物临床试验设计的系统性技术指导文件,此次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脑胶质瘤治疗药物临床研发路径,适用于化学药品和治疗用生物制品的注册临床试验设计,不适用于细胞治疗、基因治疗、溶瘤病毒、肿瘤疫苗等生物疗法。相关试验设计需遵循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CH)通用原则,以及国内已发布的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系列指导原则要求。


指导原则围绕脑胶质瘤疾病特征与研发痛点,明确全流程核心监管要求。审评核心考量层面,一是强化概念验证全链条证据,针对血脑屏障穿透、肿瘤异质性等行业共性难点,要求从临床前模型到早期临床阶段系统验证药物作用机制与颅内暴露效率,鼓励肿瘤类器官等新兴技术应用;二是突出分子标志物的精准人群分层价值,以分子分型富集目标人群,保障精准治疗疗效的准确评估;三是客观界定历史对照数据的局限性,指出既往小样本单臂研究数据稳健性不足,鼓励采用盲态小型随机对照研究获取更可靠证据;四是统一疗效判定标准,采用最新RANO 2.0影像评价体系,整合影像学改变、临床症状与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综合研判,规避假性进展、假性缓解带来的评估偏倚,儿童胶质瘤则可采用RAPNO儿童专用评价标准。


研究设计层面,探索阶段鼓励采用贝叶斯最优区间设计、伞式与篮式试验等创新模式提升研发效率,结合血脑屏障渗透系数、靶点抑制阈值等因素科学确定II期推荐剂量。联合治疗需通过析因设计明确增效机制与获益贡献,其中放疗增敏类药物需明确增敏效应与最佳给药时机,化疗增效类药物则需评估安全性、相互作用及初步疗效。确证阶段明确双盲随机对照优效试验为疗效验证金标准,总生存期为高级别胶质瘤的主要研究终点之一,低级别胶质瘤鉴于自然病程较长,可采用经充分验证的替代终点。确证试验要求采用盲态独立中心评审评估影像类终点,标准化管控糖皮质激素与抗血管生成药物使用,同步规范神经系统安全性监测,并推动伴随诊断试剂与试验药物同步开发、同步申报,实验室自建检测方法亦需提前完成方法学验证。


此外,指导原则专章明确儿童人群分层数据外推研发策略,强化儿童受试者全流程保护,重点关注药物对神经认知功能、生长发育及继发二次肿瘤的远期影响。此次指导原则的出台,填补了国内脑胶质瘤治疗药物专项临床试验设计的监管技术空白,既为医药企业明确研发路径与审评预期、降低开发风险,也将进一步统一技术审评尺度,推动更多精准治疗方案临床转化,最终惠及广大脑胶质瘤患者。


点击查看《脑胶质瘤治疗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点击查看《脑胶质瘤治疗药物研发临床试验设计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在8/31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向CDE联系人吕俊(lvj@cde.org.cn)反馈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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