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伐珠单抗是第一个获批上市的抗肿瘤血管生成靶向药物,它通过精确锁定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有效地阻断了肿瘤新生血管的生成,从而实现了对多种恶性肿瘤的显著疗效。
目前,贝伐珠单抗已经获得批准用于治疗多种适应症,涵盖了转移性结直肠癌、晚期或转移性/复发性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肝细胞癌、肾细胞癌、子宫颈癌、卵巢癌、输卵管癌、腹膜癌以及乳腺癌等。
本文将深入探讨贝伐单抗的神奇之处,包括其适应症、副作用、价格及注意事项,旨在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一抗癌利器。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的适应证及用法用量
贝伐珠单抗2010年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上市,以下是目前中国批准的贝伐珠单抗适应证和推荐剂量。
1.转移性结直肠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氟嘧啶为基础的化疗适用于转移性结直肠癌患者的治疗。
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联合化疗方案时,5mg·kg−1,每2周给药1次;或7.5mg·kg−1,每3周给药1次。
2.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小细胞肺癌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用于不可切除的晚期、转移性或复发性非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贝伐珠单抗联合以铂类为基础的化疗最多6个周期,随后给予贝伐珠单抗单药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推荐剂量15mg·kg−1,每3周给药1次(15mg·kg−1,q3w)。
3.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
贝伐珠单抗用于成人复发性胶质母细胞瘤患者的治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10mg·kg−1,每2周给药1次。
4.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
联合信迪利单抗,用于既往未接受过系统治疗的不可切除或转移性肝细胞癌的一线治疗。贝伐珠单抗联合信迪利单抗给药时,应首先给予信迪利单抗,间隔至少5min,建议给药当天给予贝伐珠单抗。信迪利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200mg,每3周给药1次,贝伐珠单抗静脉输注的推荐剂量为15mg·kg−1 ,每3周给药1次。
联合阿替利珠单抗治疗既往未接受过全身系统性治疗的不可切除肝细胞癌患者,推荐剂量为15mg·kg−1,静脉注射,并在同一天静脉注射阿替利珠单抗1200mg给药后进行,每3周1次,直至出现疾病进展或不可接受的毒性。
5.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联合卡铂和紫杉醇用于初次手术切除后的III期或IV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一线治疗。
推荐剂量为15mg·kg−1,每3周1次静脉注射,与卡铂和紫杉醇联用,最多治疗6个周期,之后为贝伐珠单抗15mg·kg−1每3周1次作为单药治疗,总共最多治疗22个周期或直至疾病进展,以先发生者为准。
6.宫颈癌
贝伐珠单抗与下列一种化疗方案联合使用:紫杉醇和顺铂或紫杉醇和托泊替康,用于持续性、复发性或转移性宫颈癌患者的治疗。贝伐珠单抗的推荐用量为15mg·kg−1,每3周1次,静脉输注给药。
贝伐珠单抗的副作用及处理
尽管贝伐珠单抗具有显著的疗效,但其在使用过程中也可能引起一些副作用。
01
高血压
机制:
贝伐珠单抗在抗肿瘤过程中,VEGF被阻断,导致一氧化氮水平下降,进而导致血管无法扩张,增加外周阻力,引发高血压。此外,一氧化氮水平较低还与肾排泄量减少相关,继而导致水钠潴留进一步导致血压升高。贝伐珠单抗相关性血压升高是可控可治疗的,≥3级高血压的发生率为5%~9%。
处理原则:
1.在用药前,监测基线血压。如有高血压病史,或患者血压值较基线明显升高,则推荐开始使用降压药,目标血压为140mmHg/90mmHg(1mmHg=0.133kPa),针对高危患者,则需控制血压为130mmHg/80mmHg。
2.用药期间,加强血压监测。降压药物可选择: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ARB)、β受体阻滞剂、钙离子通道阻滞剂。
3.若患者发生中度以上的高血压(血压高于160mmHg/100mmHg),且降压药暂不能控制,则应暂停贝伐珠单抗并给予降压治疗,直至血压恢复至可控状态,如果高血压经过治疗1个月仍未得到控制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或高血压性脑病,则需停用贝伐珠单抗。
出血
02
机制:
阻断VEGF使其失活,下调一氧化氮水平,影响血小板的活化;同时,抑制VEGF通路会影响内皮细胞存活和增殖,导致血管完整性受损,特别是在具有高VEGF依赖性的组织中,如气道黏膜受损。≥3级咯血的发生率为1.0%~4.4%。
处理原则:
用药前筛查出血高风险人群:伴有空洞或者中央型鳞状细胞非小细胞肺癌(NSCLC);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抗风湿/抗炎药物治疗或抗凝治疗的患者;原发病灶比较大且该病灶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患者;既往具有动脉硬化症病史的患者;具有消化性溃疡的患者等;近期瘤块中有出血征象的患者,使用抗血管生成药物时应持谨慎态度;3个月内发生过肺出血、咯血(>3mL的鲜红血液)的患者禁用。
用药过程中发生1级出血事件,不需调整抗血管生成药物剂量,如少量鼻衄及痰血的患者可以不用处理,也可以鼻腔内涂或口服三七粉、云南白药等;发生2级出血事件,需暂停治疗并积极止血后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抗血管药物;发生≥3级出血事件,应该永久停用。
03
蛋白尿
机制:
抑制VEGF通路可导致肾小球毛细血管内皮失窗孔化、内皮水肿和脱离,进而破坏滤过屏障的完整性,进而出现蛋白尿。≥3级蛋白尿的发生率为<1%~4%。
处理原则:
用药前应进行尿蛋白的检测24h尿蛋白定量:尿蛋白水平在≥2g/24h,推迟抗血管生成药物治疗,直至尿蛋白水平恢复到<2g/24h。
用药过程中出现蛋白尿后,根据尿蛋白的情况调整药物的使用:尿蛋白1+~3+或24 h尿蛋白<2g,按照预定方案继续给抗血管生成药物;尿蛋白4+或24h尿蛋白≥2g,暂停本次给药计划,推迟给药直到24h尿蛋白<2g;4级蛋白尿(肾病综合征),则永久性停药。
针对蛋白尿,一线治疗可使用ACEI或ARB, 二线治疗为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拮抗剂或者醛固酮受体拮抗剂。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患者在终止贝伐珠单抗治疗后,应每3月一次检测24h尿蛋白,直至24h尿蛋白<1g。
血栓栓塞事件
04
机制:
阻断VEGF可影响受损血管内皮表面的修复过程,导致内皮组织暴露以及内皮细胞的凋亡,同时刺激凝血酶原因子Ⅲ,进而引发凝血级联反应,形成血凝块。血管内皮细胞凋亡可能导致抗凝血因子血栓调节蛋白和硫酸乙酰肝素的下调以及磷脂酰丝氨酸的重新分布,后者可增强凝血酶原因子X的促凝活性。≥3级血栓栓塞的发生率为0~7%。
处理原则:
用药前识别血栓的高危人群:有动脉或静脉血栓栓塞史;糖尿病或年龄>65岁以及易发血管病(如心脏支架植入史)患者;接受抗血管生成药物与化疗联合治疗的患者。
用药过程中针对不同性质的血栓采取不同的策略:
(1)动脉血栓栓塞事件(ATE):一旦出现任何级别的血栓,急性期应中止贝伐珠单抗治疗;近期发生过ATE的患者,至少在ATE发生后6个月内不能使用贝伐珠单抗治疗,开始贝伐珠单抗治疗前应确定患者处于稳定状态或无症状。必要时请专科医生会诊。
(2)静脉血栓栓塞事件(VTE):对于出现≤3级VTE的患者,在开始低分子肝素抗凝治疗后可恢复药物治疗;4级静脉血栓栓塞发生或抗凝治疗后复发性或难治性血栓栓塞的患者,应终止药物治疗。
贝伐珠单抗最主要不良反应为感染及侵染类疾病、免疫系统疾病和各类神经系统疾病等,使用期间应定期随访和观察,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贝伐珠单抗的价格
贝伐珠单抗的价格因品牌和剂量而异。且贝伐珠单抗已经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乙类药品,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具体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贝伐珠单抗的注意事项
贝伐珠单抗应该由专业卫生人员采用无菌技术稀释后才可输注。
贝伐珠单抗采用静脉输注的方式给药,首次静脉输注时间需持续90min。如果第1次输注耐受性良好,则第2次输注的时间可以缩短到60min。如果患者对60min的输注也具有良好的耐受性,那么随后进行的所有输注都可以用30min的时间完成。
建议持续贝伐珠单抗的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为止。
贝伐珠单抗保质期3年。因产品不含防腐剂,使用后的剩余药品需丢弃。
贝伐珠单抗在无菌条件下配制后在2~8℃条件下的储存时间不宜超过24小时。
贝伐珠单抗只能静脉滴注,不能静脉内推注或快速注射。

贝伐珠单抗作为抗肿瘤领域的明星药物,自其诞生以来,已经为全球无数肿瘤患者带来了新的治疗选择和生存希望。通过特异性地抑制肿瘤新生血管的形成,贝伐珠单抗不仅能够有效减缓肿瘤的生长速度,还能降低肿瘤转移的风险,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随着医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和技术的不断进步,贝伐珠单抗的临床应用范围也在不断扩大。从最初的结直肠癌和非小细胞肺癌,到如今的胶质母细胞瘤、肝细胞癌等多种肿瘤类型,贝伐珠单抗的疗效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和验证。
同时,我们也看到,越来越多的生物类似药正在研发和生产中,这将为患者提供更多样化、更经济实惠的治疗选择。生物类似药的问世,不仅有助于降低患者的治疗成本,还能推动抗肿瘤药物的普及和应用,使更多患者能够从中获益。
本文来源:易加医
免责声明:科普内容仅供参考,不能替代具体情况下的个体化治疗,临床治疗请遵循专业医生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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