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8月20日发布 | 143阅读

X-Brain: 大猫带你读“意识”巨著系列(一百二十四):既不是不受观察者限制的客观性,也不是社会相对主义

杨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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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根植于主体间性而非一些不受观察者限制的客观性,这使得科学知识重回它所属之地,即个体研究者以及科学共同体中。个人,与他们的共同体交互作用,建立了主体间共享的、一致的实在。当然,关于世界本质,不同的社会和科学共同体可能持有完全不同的观点,并且按照不同的范式所决定的方式对其进行研究。因此,科学根植于主体间性引入一个社会相对主义的尺度。但是在我看来,它并没有向一种不受限制的社会相对主义开放。

知识可能仅存在于认识者(knower)(或认识者的共同体)中,但是它受所知事物性质的约束。因此,反身模型采纳了一种批判的(或间接的)实在论的形式。它认为,体验是对(外部世界、身体或心智/脑本身中的)实体和事件的体验,并且这些体验是对那些实体和事件的表征。这就使一个既定实体或事件有多种不同形式的体验成为可能(从不同的视角、距离、以对不同特质的关注等)。但是它同样认为,就特定目的而言,表征在它们的准确性或实用性上会有所不同。例如,在视觉系统中,“真实的”知觉印象(percept)、错觉以及幻觉之间有明显的差别,这可以通过与世界的物理交互作用来验证。相类似的是,为适合不同社会和知识团体的目的,存在许多种解析或理论化被观察实体和事件本质的方式。但是这并不阻碍对不同理论的相对优点进行测评,例如根据它们解释、预测或控制被观察事件的能力,即根据它们实现它们目的的能力。

科学提供了一个有趣的、独特的关于公共知识的案例,因为它的过程是可潜在地传播到不同的文化中。例如,查默斯指出,科学已经发明了许多技术来克服人类知觉的癖性,包括将数据转换成仪表读数的标准化程序、电脑打印等。因此,任何依相同程序的人们应该得到相同的结果。在这个意义上,他宣称,"观察被客观化了"。

然而,我们仍需要谨慎地使用“客观化”这一概念。程序的标准化,以及提供精确测量设备的改善极大地方便了科学家达成主体间一致性、解决分歧以及建立可重复性这一过程。但是,一旦离开了解释它们的有意识的科学家(conscious scientists),仪表读数、电脑打印以及类似的事情就不是真正的"观察"。从本质上说,它们不比纸上未解释的墨迹更有意义。这即是说,程序的标准化以及随之而来的观察现象的可重复性并没有提供一种以某种方式消除了观察者体验的客观性。它并没有提供“不受观察者限制的观察”或“没有认识主体的知识”。

·四种科学客观性

然而,反身一元论支持一种对“科学客观性”更为精致的理解。它认为:

1.科学在“主体间性”的意义上可以是"客观的"。

2.对观察或体验的描述(观察陈述)在冷静、精确、诚实等意义上可以是“客观的”。

3.科学方法在它良好遵循指定的、可重复的步骤的意义上(也许使用标准化的测量仪器)可以是“客观的”。然而,如果离开了一个有意识主体的体验和认知的参与,观察无法进行(无人观察的仪表读数不是“观察”),如果这样:

4.科学在不受观察者限制的意义上并非“客观的”。

·主体内与主体间的可重复性

就反身模型而言,在观察与体验之间并没有显著的不同。每一个观察都是观察者与被观察物交互作用的结果。因此,每一个观察都依赖于观察者并且数值上是独一无二的。这甚至适用于由同一个观察者,在同样的观察条件下,在不同时间,作出的关于同一实体或事件的观察—--尽管毫无疑问在这种情况下观察者在进行对同一实体或事件的反复观察。

如果观察的条件足够标准(例如,用仪表读数、电脑打印等),观察就可以在(适当训练过的)观察者共同体中具有可重复性。在这种情况下,通过集体协议就可以建立主体间性。然而,还需指出的是,不同的观察者不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体验。即使他们在同样的位置、相同的时间观察同样的事件,但他们每个人都会拥有他们自己的独特的体验。主体内的(intra-subjective)可重复性类似于主体间的(inter-subjective)可重复性,因为它仅仅需要观察足够相似,可以被认为是相同“类型(type)”的“殊型”(tokens)即可。这尤其适用于科学观察。在科学观察中,可重复性尤其需要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理位置、对相似的事件进行观察的科学家之间的主体间一致。

·以上分析对意识科学的结果

到目前为止,分析关注了物理事件。但是相同的分析可以被应用于通常被认为是“心智”或“心理”事件的研究。尽管适用于物理现象的研究方法和适用于心智现象的研究方法论大相径庭,但是这些科学研究具有相同的认识(epistemic)标准。物理现象和心智(心理)现象仅仅是观察者所体验到的(无论他们是实验者还是主体)不同种类的现象。

这种心理对物理现象的闭合是不证自明的,因为同样的现象是被认为“物理的”还是“心理的”,这依赖于人们对它的兴趣所在。例如,乍一看,图9.3所展示的一种视觉错觉似乎提出了难题,因为这一现象的物理和心理描述相互冲突。

从物理学角度看,图像完全由正方形组成,被一条水平的直线所分割。但是主观上,直线似乎向左边倾斜,并且正方形似乎并不是绝对正方的。然而,这些物理的和心理的描述是来自两种不同的观察过程。为了获得物理的描述,实验者E在中间的直线上放一个直尺,从而隐藏引起错觉的暗示并且提供一个确定的参照物来判断直线的曲率和方向。为了确认这条线真的是直的并且是水平的,其他的实验者(E1-n)可以重复这一步骤。鉴于到目前为止,他们每个人在这种条件下观察到线都是直的、水平的,因此他们的观察是公共的、主体间的并且是可重复的。

但是,(一旦去掉直尺)线看上去是弯曲的、向左倾斜的事实也似乎是公共的、主体间的并且可重复的(在主体S1-n之间)。因此,错觉可以使用相对传统的科学程序进行研究,尽管错觉事实上毫无疑问是心理的。例如,人们可以简单地把直尺移到图形下方并确定它的方向从而使其看似平行于中间的线(向左倾斜)——因此获得一个错觉角度的测量值。类似的标准同样适用于其他心理事件的研究。例如,S1-n可能都报告既定的光线强度的增长产生了一个刚刚可以观察到的亮度的变化,这种体验/观察就是主体间的并且可重复的。或者S1-n都报告一种既定的麻醉使得疼痛消失,或者当他们注视着一个红色的点便会产生绿色的视觉后像,都使得这些现象类似于公共的、主体间的并且可重复的。

·经验实证的方法

总之,当科学家在检验他们的理论,建立主体间性、可重复性等等(它们承认根据现象学,科学家“观察”的现象和“体验”的现象是同一的)的时候,对经验实证方法给出非二元论者的(non-dualist)解释——即对科学家的实际所做的给出非二元论的解释——是可行的。尽管这迫使人们从"公共的客观的”而不是“私人的、主观的”意义上去重新审视被观察的现象,但观察在理论检验和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动摇。

以上分析同样认为,在多种意义上,现象可以是“客观的”。这即是说,在主体间性的意义上,观察可以是"客观的",并且就冷静、精确和诚实而言,观察者可以“保持客观”。在标准化和明确性方面,程序也可以“被客观化”。然而,没有观察可以在不受观察者限制的意义上是客观的。以这样的方式看,就没有分离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之间的不可逾越的认识鸿沟。

简言之,一旦经验实证的方法脱去了它二元论的外衣,它就可以像适用于物理科学那样适用于意识科学,因为它遵从以下原则:

如果观察者E1-n(或主体S1-n)在观察条件C1-n下执行步骤P1-n,那么他们可以观察(体验)到结果R。

(假设E1-n与S1-n具有相似的知觉和认知系统,P1-n是构成实验或研究的步骤,并且C1-n涉及所有相关的背景条件,包括那些内在于观察者的条件(诸如他们的注意力)、对他们进行训练以便开展观察的范式等等)。

或者更简单地说:如果你执行了这些步骤,你就可以观察或体验到这些结果。

·复杂因素:关于方法论的简短注释

毋庸置疑,以这种方式表达的经验实证的方法,仅仅提供了意识研究的基本的认识条件。人们同样需要适用于这个主题的方法论——并且研究意识显象(appearance)所需要的方法论往往与物理学中所使用的那些方法论完全不同。存在多种方式——以这些方式,(根据它们的相对持久性、稳定性、可测量性、可控性、可描述性、复杂性、变化性、对观察安排的依赖性等)我们通常认为是物理的或心理的现象会彼此不同或它们自身之间存在不同。甚至在相同现象既是心理研究的对象也是物理研究的对象的情况中,由于心理学家和物理学家的旨趣不同,所需要的研究技术也不同。例如,物理学家通常会对这类光线的本质感兴趣,因而会以构成它的光子的量子力学的属性来描述它。心理学家更为感兴趣的是这种物理能量如何被视觉系统转换为现象的显象(phenomenal appearance),例如视觉系统将光线强度和频率转换为可辨别的光亮和颜色的能力。这些在关注点或现象本身方面的不同大大复杂化了系统性的研究,并且我的意图并不在于低估这些困难。不像实体和事件本身,人们无法将测量设备与意识显象相联系。例如,图9.2中(以流明)测量光线强度的设备无法测量它被体验的亮度。鉴于此,人们需要一些方法来使主观判断和随后的报告系统化,例如,以心理学实验中常用的方法来记录最小的、可辨别的亮度区分。

当然,将观察转换为观察报告的需求同样出现在自然科学中,尽管在此,通过测量设备(它可与被观察的实体和事件本身相挂钩),报告通常是准确作出的。在某些情况下,心智现象同样可以被"测量",尽管事实上通达该现象的唯一观察者是主体本身。例如标准实践是通过要求主体调节外部的对比刺激的维度或方向使之与错觉的维度或方向相匹配来测量视错觉的大小(例如,见图9.3所讨论的错觉)。

这就是说,并非所有意识研究所关注的现象都容易测量或甚至可以用一种清晰的方式进行沟通。有一些体验很难转换成文字,进而转换为主观报告。例如,意象,通常缺乏如所体验到的外部世界的事件的清晰性、生动性和相对永恒性,这使得它们难以被准确清晰地描述。因此,对意象的间接测量(例如,它对记忆、学习、知觉等的影响)在意象的研究中是共同的。困难也可能源自人们无法用合适的词汇来清晰地交流一些体验。大部分人类知道什么是爱,什么是愤怒,但是这些体验的细微区别却难以描述(在对荒野之爱的感受、对孩子之爱、对爱人之爱、对真理之爱、对生命之爱、慈悲之爱等等中的差别)。研究人员通常通过发展新的类型学和描述系统的方式来处理这种情况(正如为化学感觉方式、味觉和嗅觉建立的类型学)。体验分类的方式以及既定类型在日常语言中差异的程度也部分是因文化而异的。例如,(伴随着颜料和染料的发展)英语具有一种相当不同的关于颜色的术语,然而新几内亚达尼(Dani)部落的语言仅有两种颜色概念(表示温暖、明亮颜色的mola,以及表示黑暗、阴冷颜色的mili)。在这种情况下,研究人员可以绕过语言学的区别,通过使用非言语的反应来测量色彩区分或记忆,要主体将目标颜色与色彩表上的对照颜色进行匹配。

对那些在心理研究中受过训练的人们而言,这些关于方法论的问题以及它们通常被研究的方式的要点是很熟悉的。心理学以及它的姊妹学科建立了许多不同的方法论来研究感觉、知觉、情绪、思维以及其他领域,这些领域直接或间接处理现象如何被体验。但是关于这一主题,还有更多的话要说,也有更多的事情要做。因此,研究现象意识的新方法论再次成为科学兴趣的焦点。必须承认,方法论问题有时候是复杂的并且解决办法有时是有争议的例如在内省和现象学方法的使用中,主体成为他们自身的首要研究者。但是,事实上这并未动摇为意识现象提供很有可能是公共的、主体间的并且是可重复的数据。因此,需要使用和发展适用于对这种现象进行研究的方法论并未使之超出科学。确切地说,它是科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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