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现象猫实际上是一种心理的(心智的)表征(是某些存在于外部世界中的东西的表征),我们可以通过检查它与在心智/脑中支持它的过程的关系,进一步解释清楚它的存在论。在此,RM讲了一个传统故事。它假设猫的每个现象的特征都具有不同的神经关联来编码同一个信息(关于猫本身)。从外部观察者的视角看,这种关联呈现为一种神经编码的形式(在神经状态空间中),而从主体的视角看,相同的信息(关于猫本身)则呈现出一种位于、延展于现象空间中的现象的猫的形式。因此,心智/脑中的表征拥有两个方面(心智的和物理的),它的表现形式依赖于观察它们的视角。
鉴于它与脑的密切联系,这是否意味着现象世界正如生物自然主义和物理主义的其他形式所认为的那样,只不过是脑的一种状态?不。在RM中,脑仅是人类心智被外部视角所观察(第三人称)时所看到的样子,并且无论是外部观察者还是主体的观察都不具有特权地位。例如,假设我让你看一只在世界中的猫,并且我同时检测你所见的东西在你脑中的物理相关物(如图6.3的方式)。从它们的现象学的角度看,我对你脑状态的观察只是对你的脑状态的我的视觉体验。当我检测你的脑时,我仅仅汇报了我所看到的(无论我是否借助复杂设备),同时你在看那只猫,你也仅仅汇报了你所看到的。在这种情境下,我们都体验到了外部世界中的被我们称作“物理的”某些东西。你有关于一只猫的视觉体验.位于你的身体之外,在外部世界中。我有一个关于你的体验(你看到的那只猫)的物理相关物的视觉体验,外在于我的身体,在你的脑中。
你所看到的是一只现象猫——一个包含了该实体的形状、大小、方位、颜色和纹理的信息的视觉表征,它当下存在于你体表之外的世界中。我所看到的相同的信息在你脑中被你所看到的东西的物理相关物所编码。这就是说,你和我所观察的东西的信息结构是一样的,但是它以不同的方式展现或“格式化”。从你的角度看,你所拥有的唯一信息(关于世界中的这个实体)是你所体验到的现象的猫。从我的角度看,你所拥有的(关于世界中的这个实体)唯一的信息是我所看到的在你脑中编码的信息。你的信息(关于世界中的这个实体)展现给你与我的方式是大不相同的,因为我们通达信息所凭借的“观察安排”是完全不同的。从我的外部的、第三人称的视角,通过我的视觉或其他的外感受系统并借助适当的设备,我只能通达你的神经相关物中所编码的信息。因为你包含了在你神经相关物中编码的信息,并且它已经处在你的意识与脑的交界面,它以你所体验到的猫的形式“自然地”展现。
你体验到一只猫,而不是这只猫的你的神经编码,这是因为在你的体验中显现的是(在你的神经关联中所编码)关于世界的信息,而非神经状态本身的具体形式或物理属性。我观察/体验到在你脑中的这只猫的神经编码(而不是这只猫),这只是因为我的视觉注意集中在你的脑上,而不是那只猫。如果我想体验到你所体验的东西,我得转移我的注意力(和注视)从你的脑移到那只猫上。
从我的“外部观察者的视角”,我是否能够假设你的体验只不过就是我所观察到的物理相关物?从我的外部视角,我是否比你还要清楚你的心智/脑/意识中发生了什么?并不完全是。我知道一些你不知道的你的心智状态(它们的物理具体体现)。但是你知道一些有关它们的我不知道的东西(它们在体验中的显现)。这种心智的第一与第三人称的描述是互补和彼此无法归约的。为了对发生事情有一个完整的描述,我们需要你的第一人称的故事和我的第三人称的故事。
心智有物理和现象两个方面,它们只有分别从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各自的角度才能被认识——这个看法将RM的存在论的两面一元论与一种认识论的二元论结合起来。第三人称与第一人称在认知心智方式上是彼此互补和彼此无法归约的看法,增加了一个进一步的心理学互补原则。我们将会在本书第3部分重新讨论所有这些问题。
根据笛卡尔的说法,只有物理世界(广延实体,res extensa)具有空间广延。意识的内容是由一种非物质的思维质料(思维实体,res cogitans)组成的,它在空间中没有位置和广延。但是,如果第6章所作的分析是正确的,那么,这就错误地描述了日常意识体验的现象学。虽然思想以及一些感受和意象可能具有笛卡尔所描述的那种感受质(qualia),但大部分体验事件却没有。触觉、疼痛和运动感觉一般在身体内或在身体表面具有一定的位置和广延。我们所听到的声音和许多我们看到的对象通常被体验为外在于三维空间中。合起来,我们的体验构成了整个三维的、现象的世界,它由被表征的事件(外在或内在于我们的身体)与我们自身的知觉和认知过程的反身交互作用产生。这样看来.我们正常所认为的“物理世界”只是我们所体验东西的一部分,而不是与体验分离的东西。并且"在心智或脑中"不存在对这个世界的神秘的、额外的体验。如果是这样,与共有的信念相反,如所知觉的(as-perceived)物理对象并非完全不同于我们对那些对象的知觉印象(our percepts)。
第7章探讨了一些以反身方式看待意识现象学所产生的直接问题。鉴于现象世界是外部的、身体的以及内部的事件的一种心智模型,它真的在它似乎所在的“外在的那里”(out-there)?如果是,鉴于它的最近的神经原因和相关物都在脑中,它又如何外在到那里的?这种现象世界与心智/脑中支撑它的过程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为完成我们对于反身模型的介绍,我们现在需要考虑现象世界如何与其他可用的世界模型以及世界本身(或物自体)相关联。我们可以再次问三个显而易见的问题:
问题1:即使一个人承认我们通常所指的“物理世界”不过是我们所体验到的世界,这显然与现代物理学(量子力学、相对论、大统一理论等)所描述的世界大不相同。如此,现象的、“物理的世界”如何与物理学所描述的世界相关联?
问题2:我们通常理所当然地认为,意识的内容是依赖于观察者的,而如所知觉的物理对象则是独立于观察者的。然而,如果如所知觉的物理对象实际上是我们所体验到的东西的一些方面,它们不可能独立于观察者(例如,参见第7章中独立于观察者对依赖于观察者的存在和位置的讨论)。乍看之下,这似乎将我们置于贝克莱的观念论。如果这个被知觉的物理世界是我们体验的一部分,那么如果我们不体验到它们,它们就不会存在。可是,这与由大量旁证支持的我们的自然直觉——外部物理世界具有独立与我们体验的“真实的”存在——相冲突。例如,物质对象似乎比那些我们通常认为例示了体验(诸如思维、意象、梦等)的“内部”事件更加稳定和具有实质性。那么,这一模型会对实在论对观念论的争论产生什么后果?
问题3:在世界的二元论和还原论模型中,很容易看到对外部世界的体验应该表征什么:“在心智/脑中”的对象的知觉印象(percept)表征了我们在外部世界中看到的对象。但是,如果对对象的体验与如所知觉的对象在现象学上是同一的,那么,对象的体验表征了什么?人们或许会问一个有关被体验的身体与有关"内在的"体验的相同问题。
我将一一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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