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4日发布 | 221阅读

X-Brain: 大猫带你读“意识”巨著系列(一百一十三):世界在你脑中

杨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达人收藏

·生物自然主义与反身一元论的关键差别

鉴于BN和RM都接受视觉具有空间特征,同时RM认为知觉投射是一种心理效应,很明显,知觉和知觉投射的空间本性的科学研究对于两个理论都适用。因此,让我们转向区分它们的关键点。

受其物理主义哲学的驱动,BN被迫论证意识现象依定义实际上只不过是脑中的脑状态。在这种观点中,意识现象不仅不是它们所呈现的样子,而且也不在它们所显现的地方。鉴于此,BN的辩护者们同样想宣称"只要涉及显象,我们就不能作出显象一实在的区分,因为显象就是实在”并且“我可以绝对肯定体验具有我体验到它所具有的属性”,正如我们所见,这导致一个严重的内部矛盾。要么显象一实在区分适用于意识显象,要么不适用。二者不能兼得。坚持体验的明显位置与它们实际的位置无关的看法同样使得BN的这一方面不可被证伪(unfalsifiable)。

相比之下,我认为RM是一种符合日常体验状况的、内部一致的“常识”立场,它认同意识现象真的就是它们(粗略地)看上去所是的样子。它是关于体验的一贯的实在论者,但不是体验的素朴的实在论者。RM同样完全接受关于知觉投射及其原因的科学证据,连同它在脑中的意识体验的神经原因和相关物的科学证据。总之,RM对意识现象学的理解与所有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的证据都完全一致,这给予了它相较于BN更高的生态有效性(ecological validity),BN要求人们折减(discount)与呈现空间方位和广延相关的第一人称证据的那些方面(生态有效性是一种心理学理论的标准测试,它评估理论能多大程度上应用到现实生活的情境中)。也许,鉴于当前物理主义的时代思潮,BN与RM之间的这些区分并非决定性的。然而,这些区别却有一些更为深远、惊人的结果——正是根据这些结果才可以判定不同的理论。

·整个现象世界都在脑中吗?

与RM一样,(由莱哈尔、瑞文苏以及格雷发展的)BN认为三维现象世界延伸到一个人的知觉地平线和被知觉到的天空穹顶是不证自明的。然而,与RM不同的是,BN宣称整个这样的现象世界只是一种位于脑中的虚拟实在。这就导致了一个令人惊讶的结论。正如莱哈尔所指出的,如果现象世界在脑中,那么真正的头盖骨势必要在现象世界之外(前者与后者在逻辑上等同)。

让我说得更清楚些。如果一个人同意:(a)现象世界延伸到被体验到的地平线和天空穹顶。(b)现象世界确实在脑中。随之而来的是:(c)真正的头盖骨(而不是现象头骨)超出体验的地平线和天空穹顶之外。

尽管莱哈尔、瑞文苏和格雷承认(a)和(b)必将产生这个结论,莱哈尔也承认生物自然主义的这个结论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但相较于抛弃现象世界在脑中这一观点,莱哈尔、瑞文苏和格雷选择接受了这一结论。正如塞尔曾经挖苦地说(在另一个不同的理论中):"这就像是说一个人得出了2+2=7的结果时说,‘好吧,也许2+2就是等于7’一样”。

RM与BN在这一点上的不同还导致了二者在思考真正的头颅和脑的本性上得出的不同结论。RM采用批判实在论——这个传统观点所认为的,虽然我们的体验并没有给予我们事物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完整的表征,但它们通常提供了有用的近似。作为一个第一近似,脑就是我们感到在我们的颈部顶端、在我们头颅内发现的东西,人们可以在神经生理学教科书上找到它的图片,有时可以看到它被泡在罐子中。虽然我认为这些“头颅”和“脑”确实是现象的或被体验的头颅和脑,但这些心智模型是大致准确的。因此,现象的和真实的头颅和脑的位置和广延是密切对应。

莱哈尔同样认为现象的头颅和脑是真实对象的心智模型,但是BN强迫他去宣称真正的头颅超出被体验的天空穹顶之外。如果是这样,我们的假设——真正的脑差不多就在它看上去所在的地方(在被体验到的头颅之内)----必定是一个巨大的共享妄想!不然,就是BN对意识现象学的理解是错误的。不仅一个超出被体验宇宙之外的头颅这一观念是可证伪的(它总是超出人们可以实际体验到的任何现象之外),而且也很难知道在何种意义上环绕着被体验宇宙的东西—-在任何日常意义上——可以成为一个“头颅”(它肯定不是我们所知觉到的在我们的颈部顶端、位于头颅内的脑)。

在我看来,这以完全不同的方式阐明了所谓的生物自然主义的“科学”地位和所谓的反身模型的“非科学”主张。将你的手放在你的头上。差不多就位于它看上去所在之处的你感觉到的这个东西是真的头颅吗?如果这个是真的,那么反身模型就是对的。或者这仅仅是一个在你脑中的现象头颅,而你的真正头颅却远在现象天空穹顶之外?如果后者看上去是荒诞,那么生物自然主义就是荒诞的。请你自己选择吧。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因为整个世界观都建立在其之上。追随这个理智诚实(intellectual honesty)的最好传统,生物自然主义的“令人难以置信”的结论(头颅在天空之外)已经被其坚定的捍卫者之一(莱哈尔)所指出,并且这一结论被BN的其他受人尊敬的捍卫者(瑞苏文和格雷)所接受。但是,没有立场可以幸存于归谬法(reductio ad absurdum)。所以,如果“头颅在天空之外”是荒谬的,那么作为BN基础的一些其他假设也需要更改——也许要朝着RM所建议的方向。

·现象世界真在它似乎所在的地方吗?

反身模型与常识相符合。但是为了理解被体验的对象和事件如何能够确实(粗略地)就在它们被体验到的地方,我们必须更详细地考察现象空间与"真实"空间的关联方法。没人质疑物理身体在空间中具有真实的广延和方位。然而,二元论者和还原论者难以接受体验具有真实的、而非“似乎的”方位和广延。例如,他们并不怀疑一个物理的脚在空间中具有一个真实的位置和广延,但是,对于他们而言,脚上的疼痛则不可能真的在脚上,因为他们坚信疼痛要么不在任何地方要么在脑中。对于他们而言,现象空间中的方位不是真实空间中的方位。

然而,根据反身一元论,这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就把现象世界看作是物理世界。它同样忽视了现象世界在形成我们对空间的理解上的关键作用,并且,通过它,形成我们对在测量的或"真实的"空间中的方位和广延的理解。

例如,通常我们所认为的"物理的脚"实际上就是现象的脚(被看到、感觉到的脚等等)。这并没有阻碍我们指出它和测量它的方位和广延等。如果是这样,至少某些现象的对象是可以被测量的。尽管脚上的疼痛也许不能以相同的精度进行测量,但鲜有人会质疑我们能够确定它的粗略的方位和广延(并将它与诸如背部的疼痛等区分开来)这一点。

通常被我们所认为是“空间”的东西也指——最少在最初实例中——通过我们似乎移动所体验到的现象空间。例如,我们的空间方位和广延的直觉理解最初源于现象空间中对象和事件各自表现为相对于其他对象和事件排列(远近、前后、左右、大小等)的方式。我们同样习惯于根据这样的现象估算大小和距离。例如,呈现在我面前的this print,与它相比,THIS PRINT就显得更大一些。然而,我们知道到这些普通的判断仅仅是粗略的、即时的判断,所以当我们想要确立"确切的"方位、距离、大小或其他空间属性时,我们通常求助某些测量形式,即量化一种随意但公认的尺寸规格(英尺、米等),并关联一些公认的参考系(例如,欧几里得的参考系,规定以零点作为测量的起点)。现象空间与测量空间的相应性的有无都以同样的方式进行评估,即通过在心理学实验中比较距离判断与距离测量。例如,我可以估计这些现象的字与我鼻子间的距离,但是我同样可以将量尺的一端放在我的鼻尖(零点)而另一端放在这本书上来测量它的真实距离。

这样的比较使得人们可以对现象空间多大程度上相应于或映射于测量空间给出一个更广泛的说明。当然,这里还有其他可供选择的由物理学提供的空间表征(四维空间-时间,弦论的十一维空间等)和非欧几何(如黎曼几何)。而现象空间与测量(欧式几何)空间的比较已经足够让我们用来判断疼痛是否在脚上,或这页纸上这些知觉到的文字是或不是真的在我脑中。依据反身模型,现象空间提供了一种从具身的观察者角度所看到的对象的距离和位置的自然表征,这种表征是由演化形成的,它在近距离的情形下对真实距离和位置模拟得非常好,这里准确性对于与世界的有效互动是很重要的。例如,我估计这页纸距离我的鼻子约0.5米,这并不远。然而,现象的显象(phenomenal appearances)与我们随之作出的距离判断会随着距离的增加而迅速降低准确度。例如.夜空穹顶是现象世界的外在边界,但这却产生了一个完全错误的在恒星空间中的距离表征。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我们可以使用测量工具来更正对现象距离、大小等等在无仪器辅助下所作的判断,但是卷尺和相关仪器本身也以现象对象的形式呈现给我们,并且测量操作也以我们在现象空间中对现象对象的实践的形式呈现给我们。简言之,甚至连我们对“真实的”或测量方位的理解也是以我们的现象方位的体验为基础的。并且,关键的是,无论是我作出关于这些知觉到的字在我面前有0.5米远的距离判断,还是测量发现它只有0.42米,这都不会改变我判断或测量的现象。我判断或测量的字的距离是外在于这页可见的纸上被知觉到的字的距离,而不是在我脑中的某些其他(并不存在的)"对印刷物的体验"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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