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看这个论证路线能把我们带多远。那么让我们假设:至少可以合理地将一个“非意识的心智”归属于机器人,前提是它们通过适当的第三人称功能测试,例如,它们的符号是接地的且它们可以"交流观念"。在人类那里,心智过程有时会与相关意识一起活动,而有时不会,所以可以合理地考虑其他动物和机器的两种可能性。由此也可以断定:无意识(或非意识)心智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与意识的条件不是同延的(co-extensive)。鉴于此,机器人意识还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输入、干预状态和输出之间的第三人称因果关系并不足够,因为一个机器人的符号可能接地于与世界的因果关系,可是仍然没有“任何人在家”。但是,假定“成为一个有意识的存在所像是的东西”本身被转译为一个功能性描述,并且那个功能活动被赋予一个机器人。难道这样最终不足以保证机器人的意识吗?
这个进路已经由斯洛曼(Aaron Sloman)和他的同事初步建立,正如我们前面看到的。德国哲学家托马斯·梅青格(Thomas Metzinger)也对现象内容的许多方面进行了额外的功能描述,例如,包括这样一些根本属性,诸如“拥有一个第一人称视角”、体验是“我的体验”的感受等。他认为,“视角性”(有一个第一人称视角)是作为整体的现象空间的一个高阶属性,其中“我”是一个坚固不变的中心。这个"我”或"自我"被体验为跨时间的同一性。现象自我意识的内容形成一个连贯的整体,而在启动任何智力操作之前,我谙熟那些内容。它们也有"属我性"(mineness)的品质;例如,我始终将我的思想和情绪体验为属于我的,而将自愿行动体验为由我启动的。
梅青格认为,这种现象属性可以用一个位于更一般实在模型中的“现象的自我-模型”来解释。这个模型可以抽象地描述为一组因果关系(尽管梅青格认为它也将具有一个真正的生物学描述,例如,作为随时间发展的复杂的神经激活模式)。因此,“视角性”需要一个单一的、连贯的、时间上稳定的实在模型,它围绕一个单一的、连贯的、时间上延展的现象主体(具有该体验的系统的部分的模型)而在表征上延展。要拥有现象的“属我性”的属性,一个表征状态必须嵌入在这个当前积极的自我-模型中——即一个在某些病理状态下未被满足的条件,例如,在旺盛期的精神分裂病症中,被有意识体验的思想并没有被体验为我的思想。如果这个全局自我一模型的连贯性受到某种方式的破坏,其他症状就会出现,例如多重人格障碍和病觉失认症(诸如安东综合征,其患者否认自己失明)。
这些观念构成了"正在进行的工作",但应该清楚的是,这些观念引入了拥有一个第一人称视角所像是的东西,而这恰恰是那些完全基于第三人称的输入-输出关系的心智模型所缺失的。也就是说,梅青格想当然地认为,有关成为一个在世界有一个视角的自我所像是的东西的第一人称数据与功能建模活动有关。然而,他的方案依然是“功能主义”的,因为他的目的是将第一人称的现象学转译成第三人称功能描述(希望通过这么做而没有遗漏任何重要的东西)。这种方案的一个明显好处是开发一种表现更像人类的机器。自我模型在世界模型中的位置,例如,对于当前很多正在进行的机器人开发来说是非常关键的。

·语义透明性能产生现象意识吗?
但是,难道一台完全非意识的机器不能含融一个有关它自身本性和跨时间发展的正在进行状态的(嵌入某个更广实在模型中的)模型?梅青格完全同意——一个居于更广泛实在中的自我的表征模型可以例示在一个无需例示现象“视角性”(perspectivalness)、“自我性”(selfhood)和“属我性”(mineness)的系统中。所以,他提出一个进一步的关键步骤,它可以使“自我-建模”的表征属性向"自我性"的现象属性过渡。他认为,假如表征状态是“语义透明”的,便可进行这个过渡;也就是说,假如表征状态不包含(它们自己内容中的)信息(即它们是模型的信息)。这种情况下,系统可以“洞察”(look through)自己的表征结构,如同它可以直接立刻接触到它们的内容。因此,"我们体验到自己与自己(而不是自己的模型)处于直接立刻的接触中"。
尽管这个建议值得考虑,但它也引发了一些明显的问题。谁或系统中的什么在"洞察"自己的表征结构?在计算功能主义中,唯一可以“进行看”的东西是系统的其他部分。但系统的某一部分如何能“看”系统的另一部分?换言之,如果"透明性"只是对一个不知其表征仅是模型的系统的一个隐喻,那么提供那种知识会使“现象性意识”消失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应该有可能对自己做这个检测。现象表征仅仅是世界实际像什么的模型——这一观念是本书第6、7、8章的中心论题,并已在心理学研究中被广泛接受。可是,(在我自己的体验中)即使坚信自己的现象表征只是世界的模型,这也并没有剔除表征的感受质。
反过来,思考一个涉及两个近似等价的机器的思想实验。机器1具有梅青格要求建造一个有意识的机器人的所有功能。然而,此外它还拥有元表征能力,这个能力提供了它的表征仅仅是模型的知识。如果梅青格是正确的,这个额外的知识会阻碍现象感受质的发展。在机器2中,我们只是从机器1中删除了几行代码,或者删除元表征或者使元表征无法通达系统的余下部分。但这样一个简单的计谋能足以使现象意识的神秘的丰富性突然出现——这似乎是反直觉的。
梅青格的理论工作之所以有趣,是因为它越来越接近人类意识的结构。它严肃地看待现象学,并开始揭示一些内隐于我们日常体验中的功能组织。相应地,这也可能有益于搜寻支持脑中的意识的过程。但它依然有个问题,那就是对甚至是现象意识本身的完全的第三人称、功能的描述遗漏了一些重要东西。例如,的确现象内容在世界中建构了一个自我的模型,并且这些模型通常不包含它们纯粹表征的信息。此外,的确相同的“透明性”属性可以例示在任何系统中,这些系统对根植于社会及物理实在中的“自我”的“全局”表征并不包含它是一个表征的信息。但鲜有理由相信,简单地剔除有关表征的存在论地位(或信息加工前体)的元信息的行动能将它转变为现象意识。一个机器人可能拥有一个执行系统,该系统的运作是基于对自我和世界(而不是基于创造这类表征的子过程)的全局表征,但即便如此,依然没有“任何人在家”。

·关于机器人意识的不可知论
鉴于我们不知道意识在人脑中的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因此我们当然不能排除机器人是有意识的可能性。像笛卡尔的那样的二元论者认为,某种非物质的东西有必要以思维实体的形式加入到机器中。例如,一个非物质的灵魂恰好决定栖居在一个合适指定的机器人中!或者,它可能只是一个宇宙的事实,即任何类型的功能活动总是与体验相关联(诚如Chalmers所认为的)。或者硅可能正好具备同样的因果力来“产生”同人脑一样的体验(这是一个塞尔也不排斥的可能性)。另外,硅的功能活动可能伴随着一种独特的“硅体验”!我们将在第14章中进一步讨论这些看法,以及一种在它们之间作出决定的方式。然而,就目前而言,简单的启示是,基于单独的第三人称的标准或证据,我们无法分辨。的确,我们能够知道关于机器人系统的功能活动所要知道的一切,可仍然不知道它是否是有意识的。并且,如果单独的第三人称的功能解释无法告诉我们机器人是否是有意识的,或具有机器人意识像是什么,那么它们就不能完全解释意识。第三人称的功能活动也不是拥有一个有意识心智的全部。
鉴于这样的警示,最近“有意识机器”的开发者通常对他们的主张更谨慎。例如,富兰克林(Franklin)开发了一个软件,该软件通过电子邮件来将新住处分配给海员,这正是以一个有意识的人类的方式来完成的,其做法是含融巴尔斯(Baars)提出的那种“全局工作空间”的架构来构成人类意识的基础。然而,富兰克林谨慎地主张,该系统只是在功能上有意识的(表现出它们好像是有意识的),而关于它的现象意识仍然是不可知的。
在认可这个更谨慎的进路后,托兰斯引入了一个弱MC(machine consciousness)与强MC的有益区分,这与之前的弱AI与强AI的区分类似。正如他指出的,“弱MC试图建构意识(或意识的某方面)的功能相似物的模型。强MC旨在开发(据说是)真正有意识的“机器”。接着他又解释说:
那些自认为从事弱MC的人,是根据他们对自然意识的不同方面所建构的模型来描述它们的,其目的是更好地理解意识。那些以强MC作为自己目标的人,则旨在制造心理上真实的(以及或许伦理上有意义的……)意识状态的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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