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人注目的是,自2500多年前由古希腊人提出后,二元论-交互作用论就一直以非常相似的形式持续存在。尽管根据当前神经心理进行了重新表述,但约翰·埃克尔斯的心-身理论与柏拉图和笛卡尔的理论相比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变化。像原先一样,自我意识的心智是一种独立存在的非物质实体(二元论)。它从感官接收信息,通过运用意志来控制身体(经典交互作用论)。冯·诺依曼和斯塔普同样将意识视为能够进行选择的行动者,而它们的运作并不由与之进行交互作用的物理系统决定,尽管在知觉中行动者会受到物理系统的影响。这种观点持续存在的一个可能的原因是:目前,正如那时一样,它对如下事实给出了一种简单和直接的解释:
1.身体和脑似乎非常不同于心智和意识。例如,胳膊和大腿似乎完全是由不同于思想和感受的“质料”(stuff)构成的。无论对脑进行如何精细的检验,都没有人会找到意识。因此,直觉上可以合理地提出:身体与心智(或脑与意识)是不同类型的事物。
2.有广泛的证据表明,身体和脑通过感官影响心智和意识(例如,视觉系统影响视觉体验)。也存在广泛的证据表明,(例如,以视觉体验、思想以及有意识选择影响随后行动的方式)心智和意识影响身体和脑。因此,可以合理地提出:心智和意识与身体和脑间交互作用。
就其本身而言,再没有比上述解释更简单的了——并且因为这个原因,二元论-交互作用论成为意识或心智的各种替代理论的一个自然的出发点。任何替代理论都必须以同等合理的方式解释这些相同的事实。可是,在当代科学和心智哲学中,很少有二元论-交互作用论的辩护者。这是为什么呢?
l二元论几乎没有告诉我们关于意识的本质
在二元论中,关于意识、心智或灵魂的存在论本质仍然非常神秘。按照笛卡尔的说法,它就是思维实体。但究竟是什么样的“实体”(substance)才是一种"能够思维的实体"呢?由于笛卡尔明确地将思维实体与广延实体(构成物质世界的质料)分离开,他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纪元的引领者。世界的质料是纯粹机械的,遵循数学描述的规律。这些能被经验实证的研究发现,因此,它们处在自然科学领域。而意识、心智或灵魂是非物质的,不能对之进行经验实证的研究。因此,它只属于神学和形而上学领域。在17世纪,这种职责上的分离有助于科学的解放,确保对物质的研究不受教会的干预。
然而,将宇宙割裂为两种根本不同实体所付出的代价,是它妨碍了对意识和心智进行任何经验实证的研究。300年后,这种分离似乎比它的文化价值还要持久。埃克尔斯极为重视当今科学未能解释意识这一事实。鉴于对意识的科学研究历来受到科学家和神学家们的排斥,这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同样的限制并不适用于未来科学。鉴于科学在解释一度被视为超自然解释的神秘事物(生命起源、人类演化)上的成功,许多科学家和哲学家现在相信对意识和心智的自然解释是可能的。
l意识并不等同于心智或灵魂
经典二元论-交互作用论者的立场,并不容易转译为对于意识、心智或灵魂的当代理解。如前所述,柏拉图、笛卡尔和埃克尔斯没有对“意识”、“心智”和"灵魂"的术语念作出明确区分。但是,在现代语境中,这些术语具有不同的含义。"意识"很难加以定义。然而,正如第1章指出的,人们可以用实例证示(ostensive)的方式来定义它,即通过对比意识出现与缺席的情形,例如,对比人们意识到某物的情形与人们没有意识到该物的情形。也就是说,意识可以部分地根据现象内容出现或缺席来定义。相比之下,“心智”是指有相关的意识内容或没有相关的意识内容的心理过程。例如,存在相当多的“认知无意识”(cognitive unconscious)的证据。传统上,“灵魂”是指人的同一性的某个本质方面,它在人的身体死亡后依然存在。
这么说吧,意识、心智与灵魂之间的区分应该是明显的。例如,很显然,人们能够研究(对某刺激的)意识出现或缺席时的条件;或者,运用心理学研究方法研究心智的操作(推理、使用语言等),而不考虑人们是否相信灵魂的永生。
l思想没有例证有意识体验的全部
历史上,二元论一直将意识、心智或灵魂与推理能力联系起来。对于笛卡尔而言,意识体验最好例证就是思想(thought)。思想确实具有有意识的显现,例如,言语思想能以音位意象(phonemic imagery)或“内部言语”(inner speech)的形式被体验。然而,种类思想的这些现象属性并没有例证出有意识体验的全部。例如,当你阅读这个句子时,你对页面上的打印物有一个视觉体验,它附着在一本书上,而这本书延展在一个三维现象空间。这种视觉的现象世界所具有的属性(或“感受质”)似乎与言语思想迥异。要想理解意识,人们需要去发现它的现象学如何与脑内过程、外部世界等联系的。反之,如果我们仅仅从对它的现象学的不精确的(部分的)描述出发,我们就不可能达到一个确切的理解。现在我要简要地提一下它。在本书的第二部分,我将表明一种更精确的现象学如何导致一个对意识的不同理解。
l因果作用问题
二元论-交互作用论认为日常体验的证据强有力地支持意识与脑之间的因果交互作用。埃克尔斯也问道,"如果意识什么也做不了,它又如何能一直演化?"然而,交互作用发生的机制还远不清楚。正如休谟(Hume,1739)、摩尔(Moore,1910)以及罗素(Russell,1948)所指出的那样,实体与事件之间在显象(appearance)上的差别,本身并不能排除它们因果交互作用的可能性——磁场与电流之间的交互作用就是证明。可是,如果意识或心智真的是非物质的和“似灵魂的”,那么在它与物质世界之间的差别似乎要比包含在物理能量与事件之间的任何差别更根本。“广延”的东西如何与能“思维”(think)的东西发生交互作用?人们所体验到的愿望(wishes)或欲望(desire)如何影响神经元的活动?以及电化学又如何引起主观体验?因此,当斯宾诺莎(Spinoza,1677)和莱布尼兹(Leibniz,1686)判定思维实体(res cogitans)与广延实体(res extensa)之间的因果交互作用实际上难以想象时,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对脑的广泛研究进一步加深了这一困惑。二元论-交互作用论认为,如果没有非物质的意识或心智的因果介入,那么脑活动就不可能被充分理解。但基于目前的证据,脑的运作似乎完全遵循物理法则。从经典物理学的视角来看,在神经因果链中似乎不存在需要非物质的原因来填补的“鸿沟"。在这一意义上,物理世界显然是因果闭合的。非物质的因果关系也似乎违背能量守恒定律。要在物理宇宙中做功,人们就需要能量。如果心智事件要影响物理事件,那么能量必须来自物理宇宙,而宇宙的整个物质能量也因此会增加。同样,要使物理事件影响心智事件,能量也必须来自物理宇宙。然而,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能量既不能被创造也不能被消灭。
鉴于我们关于意识、心智和物质的知识的不完备状况,人们不可能剔除这种交互作用发生的可能性。例如,很可能意识-脑的交互作用能量“借自"物理宇宙,又"还回"物理宇宙,因此保持总量平衡。哈特(Hart,1995)认为,意识本身就是当下物理学所不知的一种"能量形式"。如果是这样,能量守恒定律就需要包含意识能量,并且从物理能量到意识能量的转换在原则上也能被发现。此外,还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意识与脑的微观结构进行交互作用。如前所述,Eccles(1989),以及Beck和Eccles(1992,2003)提出,心智事件可能在脑的微观概率层面以极其微小的程度介入脑的不稳定平衡—这种形式的影响可能并非与宏观层面的物理决定论不一致。通过一个乘数效应(multiplier effect),这种小的影响有可能具有宏观效应。
突触传递的神经生理学是否实际允许这种量子力学效应仍然充满争议。无论如何,正如Stapp(2007a)指出的,这种倾向可能与量子力学的规则并不一致。薛定谔波动方程高精度地描述了现实化的量子力学事件的概率。这或者适用脑内量子力学事件,或者不适用。如果它仍然适用,那么(凭有意识的自由意志导致的)任何瞬间的概率偏向都会被针对那些概率的随后偏向弥补,否则概率函数的形态就会被改变。如其不然,薛定谔波动方程不适用于意识介入在脑中的位点(loci)。
正如斯塔普指出的,在另一种意义上,物理学描述的世界也不是因果闭合的——在此意义上,实验者自由地选择他们所作出的测量,而这些测量反过来会强有力地影响他们所观察的东西。与冯·诺依曼一样,他认为同样的过程会发生在意识体验与脑之间的交界面上。然而,在他们的当前形式中,对意识与脑交互作用的量子力学解释遇到了一些问题,它们与宏观层面解释的那些问题一样严重。量子力学效应出现在微观层面的脑中,正如它们出现在其他的物质世界中一样,但是,目前几乎没有证据表明,这些效应具有可测量的宏观效应。同样不清楚的是,微观层次的扰动如何转译为心理上相关的(psychologically relevant)宏观效应。例如,解决问题或说一门语言是人类高度复杂的信息加工形式,需要对有意义的符号进行操作,而这些符号与世界的全局知识相关联。这甚至更加适用于物理学家作出的有关如何进行测量的"有意识选择",这些测量在物理实验中可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人们完全不清楚对世界表征的这种操作如何由瞬间影响量子力学事件的非物质的意识决定。量子力学层面的事件并没有决定常规计算机处理表征的方式。因此,除非脑最终被证明是一台“量子计算机”,否则量子层面的介入就似乎发生在错误的层面上。
还有另外一些理由要求人们谨慎地将量子力学应用于神经心理学。似乎可以合理地假定:一个由观察者的有意识体验造成的光量子叠加态的“塌缩”涉及具有某种视觉体验形式的观察者。尽管这并非与量子力学的数学不一致,但根据涉及视知觉的过程,这是悖谬的,因为它似乎要求时间上的后向因果作用。
然而,对因果性的二元论解释而言,最为核心的问题还是意识的现象学。按照埃克尔斯的说法,自我意识的心智通过运用自由意志控制运动皮层的活动。但一个被有意识体验到的想做某事的愿望如何激活神经元或牵动肌肉呢?需要激活神经元的过程甚至没有表征在意识中!例如,一个“愿望"的现象学并不包含我们的运动神经元位于何处的细节,更不必说如何激活它们。相同的论证同样适用于量子力学层面。"体验一个愿望"并没有揭示量子力学状态中的瞬间概率,更不用说如何改变它们。与冯·诺依曼和斯塔普一样,有意识选择的现象学也没有揭示任何有关如何介入自己脑内发展的量子过程。没有现象学的意识根本不是意识。因此,如果心智的某方面确实控制了微观层面神经元的瞬间活动,那么心智的这个方面一定是非意识的。我们将在第4章和第10章深入讨论意识现象学与非意识加工的这个悖谬关系。
l功能问题
笛卡尔和埃克尔斯都通过列举某些不可能只由纯粹物质性的脑执行的功能,来支持非物质的、自我意识的心智的存在。例如,笛卡尔关注语言和推理,埃克尔斯关注信息整合。这些主张都必须根据人工智能的进展和对脑的日益增长的理解作出重新评估。
到目前为止,可以确定的是,没有任何现存的机器能以接近人的适当性和灵活性来使用语言和进行推理。但在某些局限的领域中,当规则和程序相对好理解时,机器的表现非常显赫——例如数学计算,或下象棋的能力尤其是1996年IBM开发的“深蓝”(Deep Blue)计算机战胜了世界国际象棋冠军加里·卡斯帕罗夫(Gary Kasparov)最能体现这一点。鉴于这类有限的成功,存在任何有关阻止更加复杂的功能活动的这种物理系统本性的东西不再是不证自明的。似乎正是对我们自身心智过程的有限理解限制了我们模拟或改良机器的这类能力。的确,在认知心理学中,一种“好理论”的标准就是它能被充分地说明从而在机器中实现。
在人类中,除了专门技能外是否还存在一些恰当应对所有环境状况的一般能力,这还有待观察。人脑远比任何现有机器复杂,神经心理学的大量证据表明,脑的操作很大程度上是“模块化的”。也就是说,脑的复杂功能活动源于大量相对专门的处理器的交互作用。另外,沿笛卡尔提出的路线,有可能存在适应于多种情境的一般人类能力或智能。的确,对于过去大约100年的“智能”研究者而言,专门对一般技能的相对贡献一直是一个中心主题。然而,目前没有理由怀疑:这种一般化功能活动,一旦在脑中被例示,就要遵循物理原则。
l解释充分性的问题
人类功能活动的二元论-交互作用论的解释的一个更根本问题是:这些解释并没有提供一个相对于物理解释或功能解释的真正的替代选项。例如,笛卡尔主张思维实体提供一种通用智能,但他却没有说明它是如何做到的。埃克尔斯则断定,自我意识的心智"读取"呈现于优势半球的信息,依据“注意”和“兴趣”"进行选择”,之后“整合”它的选择形成统一的体验。但他并没有说明自我意识的心智如何实现种类事情的。斯塔普在量子力学中发现了一个"鸿沟",在这里意识能够选择探究物理世界的方式,但他同样也没有说明这些选择是如何作出的——而量子力学也没有提供答案。涉及信息读取、选择性注意、整合和反应的这些过程在过去约55年在认知心理学中受到广泛研究(参见第4章和第10章),并且相当清楚的是,这类功能需要复杂系统。如果自我意识的心智执行这类功能,那么它本身也必须是一种复杂29系统(就像脑)。为了编码信息,它同样必须拥有可辨别的状态,这些状态有必要以某种方式体现在能通达的结构中。但如果自我意识的心智是非物质的,没有空间位置和广延,那么这是什么种类的结构呢?简言之,解释这类功能如何在脑中运作的所有问题会因一些增加的复杂性而回归到自我意识的心智。
总之,经典二元论提供的“解释”本身就需要解释。它也以一种很难将世界重新复原的方式将世界“割裂”开。鉴于此,当我们说一元论者已经找到一个意识和心智更为统一的理论时,人们不应感到奇怪。
声明:脑医汇旗下神外资讯、神介资讯、神内资讯、脑医咨询、Ai Brain 所发表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脑医汇及主办方、原作者等相关权利人所有。
投稿邮箱:NAOYIHUI@163.com
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裁切、录制等。经许可授权使用,亦须注明来源。欢迎转发、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