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界定意识
按照托马斯·内格尔(Thomas Nagel,1974)的观点,意识是“作为某物所像是的东西”(What it is like to be something)。毕竟,如果没有意识也就没有所像是的任何东西存在。内格尔的观点在心智哲学中被广泛接受,因为它确实抓住了某种本质的东西。同时,乔治·米勒(GeorgeMiller,1962)指出,“意识是一个已被人们嚼烂的词语”。这个术语对不同的人意味着不同含义,并没有一个广泛认同的“核心意义”存在。这非常古怪,因为我们每个人都有处于意识状态(be conscious)或具有意识(have consciousness)所像是的东西的“心理数据”(psychological data),它们可以充当被共同认可定义的基础。
定义意识所具有的不确定性,部分源自意识的全局理论(global theories)(或者甚至宇宙的本性)侵入定义的方式。例如,像柏拉图(Plato)、笛卡尔(Descartes)和埃克尔斯(Eccles)这些“实体二元论者”认为,世界由两种质料(stuff)构成,分别是物质质料和意识质料(一种与灵魂或精神相关的实体)。像斯佩里(Sperry)和里贝特(Libet)这些“属性二元论者”(Property Dualist)认为意识是一种特殊属性,这种属性本身是非物理的,但却涌现自像脑这样的物理系统,只要该物理系统达到某种复杂层次。相对而言,像克里克(Crick,1994)和丹尼特(Dennett,1991)这些“还原论者”相信,意识无非是脑的一种状态或功能而已。在认知心理学中,也有很多观点认为,意识等同于人类信息加工的某些方面,例如等同于工作记忆、焦点注意(focalattention)、中央执行者(centralexecutive),等等。
我们将在第2章到第5章分别考察支持和反对意识是实体、属性、状态或脑功能的各种论证。目前我们需要注意的唯一一点是,这些意识定义更多的是从有关其本性(nature)的某种理论开始的,而不是从意识本身的现象学开始的。这完全是本末倒置。我们将从相反方向开始,从现象学出发逐渐走向(本书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一种全局理论。为此,我有必要回到基本原则。
1.4“意识”一词意指什么?
因为任何术语都会指涉某种我们能够观察或体验的事物,因此,如果可能,从一个以实例证示的定义(ostensive definition)开始是非常有益的。即“指出”或“挑出”这个术语所指的现象,以及被它含蓄地排除的东西。在日常生活中,有两个对比的情形有助于我们理解“意识”这个术语。与没有处于意识状态的记忆(当无梦睡眠时)截然相对,我们具有处于意识状态(当清醒时)所像是的东西的知识。与没有意识到某物截然相对,我们同样理解意识到某物所像是的东西(当清醒或做梦时)。
日常生活中的这种理解给我们提供了简单的起点。一个人,或者其他实体,如果他体验到某事物,那么他就是有意识的;相对地,如果一个人或实体没有体验到任何事物,那么他就没有意识。更清楚一点,我们可以说当意识出现时,现象内容(phenomenal content)就出现;当现象内容消失了,意识也消失了。
这种说法与日常对“意识”的使用非常接近,作为起点这正是我们想要的。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混淆,同样需要留意自然语言中相关的另一些术语。在日常用法中,“意识”通常与“觉知”(awareness)或“有意识的觉知”(consciousawareness)同义。因此,我也会交替使用这些术语。例如,在大多数语境中,我“意识”到我在想什么,我“觉知”到我在想什么,我“有意识地觉知到”我在想什么——这三种表达没有意义上的差别。“意识的内容”包含所有我们意识到、觉知到、或体验到的事物。这些不仅包括通常与我们自己相关的体验(诸如思想、情感、意象、梦、身体感觉等等),而且还包括被体验的体表之外的三维世界(即这个现象世界)。
1.5一些重要区分
某些著述认为“意识”与“心智”(mind)同义。然而,考虑到还存在非意识的心智加工的大量证据,因此,这种意识的定义过于宽泛。在本书中,“心智”是指那些既可以是“有意识的”也可以是"无意识的”心理状态和过程。
在另一些著述中,“意识”与“自我意识”(self-consciousness)同义。由于人们能够意识到很多不是自己的东西(他人或者外部世界等),因此这个定义过于狭隘。在本书中,自我意识被视作一种特殊的反身意识(reflexive consciousness),即意识的对象是自我或某些关于自我的方面。
同时,“意识”这个词通常被用来指清醒(wakefulness)。人们是清醒的、睡着的或处于其他诸如昏厥状态,这的确会影响他们可能会意识到什么,但却与具有“现象内容”的意识并不相同。例如,当睡着时,人们依然会以梦的形式具有视觉和听觉体验。相反,当清醒时,在任一既定时刻都存在许多人们没有体验到的事物。因此,在各种语境中,有必要将“现象意识”意义上的“意识”与觉醒、无梦睡眠、深睡或昏厥区分开来。
最后,“意识”有时被用来指“知识”(knowledge),意思是说,当一个人意识到了某事物时,他也就具有了关于它的知识。这证明意识与知识的关系非常重要。然而,任何时刻大多数知识都是非意识的(nonconscious)②,或者说是内隐的(implicit)(例如,存储在长时记忆中的关于生命的知识)。因此,意识与知识的外延并不相同。我们将在第3部分作进一步讨论。
遗憾的是,尽管很多作者仍然以与日常用法毫不相干的方式在使用“意识”这个术语,但上述关于“意识”的定义和区分已被当代科学文献广泛接受(如Farthing,1992。参阅Vclmans,1996a;VelmansandSchneider,2007)认可定义非常重要。一旦有关“意识”这个术语的给定指称在现象学中被固定下来,那么对其本性的研究就开始了,而这可能会适时地改变这个术语的意义(meaningorsense)。正如杜威(Dewey,1910)所言,要领会一样东西、一个事件或一种情形的意义需要从它与其他事物关系中来理解它——即注意它如何操作或运作,从它那里能得出什么结果,什么导致了它,以及它能被用于什么。因此,要理解意识是什么,我们需要理解什么导致了它,它的功能可能是什么,以及它与非意识过程的关系等等。随着对这些问题的科学理解逐渐加深,我们对意识是什么的理解也会逐渐加深。(随着知识的积累)一个相似的意义转变过程也出现在像"能量"和“时间”这类物理学的基本术语中。

2 有意识的灵魂、脑和量子力学
2.1古代二元论史
人类不只是物质性的身体存在——这种信念在远至有记载的历史出现之前。在旧石器时代的墓葬中,人们不仅找到了尊崇死者的标识,而且还发现了为死后生活所做的准备。四季野味、甲壳动物、燧石工具以及陪葬家具等蕴含了一种信念,即认为死者具有与我们自己类似的需求和满足这些需求的手段(Luquet,1996)。埃及神话言之甚明。死亡之地位于西方,在沙漠的入口处。在司阴之神(Osiris)的冥界,死去的灵魂(soul)之心(heart)会在审判中被权衡。那些纯净之心的人会在冥界永享幸福,而罪恶之心将被头为雌鳄、上半身为狮、下半身为河马的阿米玛特(Amemait)吞噬。
早期俄耳普斯(Orphic)和毕达哥拉斯(Pythagorean)的神秘教义也都认为灵魂是不朽的。但是,在古希腊哲学中,“灵魂”才开始具有与现代所说的"意识"和“心智”相关的属性。例如,苏格拉底(Socrates)认为,人的理性能力来自灵魂。灵魂不只是心灵(psyche)——即身体死后栖居在冥府(Hades)中的身体的无实质的影子,而是人的真实自我或努斯(nous),就是让人区分善恶并渴求善的那种直觉洞察力。对于苏格拉底来说,生命的目的就是灵魂的完善,这要经由知识特别是关于自我的知识来完成。
据柏拉图(Plato)所说,物质的身体与灵魂具有交互作用。在人们获得知识时,身体通过感觉活动影响灵魂,而理性的灵魂则提供人类理解世界真正本质的唯一方法。身体和它的感觉提供给人的是一个永恒变化的显象(appearance)世界,而这仅仅是构成世界结构之基础的不变模式或普遍形式的反映。灵魂自身作为一种普遍形式,具有对这些形式的直觉知识,而知识可通过灵魂的理性力量获得。灵魂也是"生命的形式",它有能力使身体运动及做出行动。简言之,在柏拉图的思想中,灵魂是一种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knowingagent)。灵魂是意识和理性的来源,并且通过意志的运用来控制身体。反过来,身体也作用于灵魂,它通过感觉形成对其意识的印象。这就是古典的二元论一交互作用论(dualisit-interactionism)。17世纪,法国哲学家和数学家勒奈·笛卡尔(René Descartes)在其著述中对这种观点给出了一种更为具体的表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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