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药原则:
应按需、间断及足量用药,剂量应个体化,从小剂量开始,用最低有效剂量维持,应强调维持用药治疗。
2)宜间歇用药:
每周服药3~5晚,首选非BZDs。如需长期药物治疗应按需用药,如预期入睡困难时在上床睡眠前5~10分钟、上床睡眠30分钟仍不能入睡、早醒无法再入睡时服用短效药物。抗抑郁药不能间歇疗法,必须按医嘱长期用药。
3)疗程:
应根据患者病情调整剂量和维持时间。用药时间短于4周可选择连续用药;用药超过4周的需重新评估,必要时变更治疗方案或依据睡眠改善状况适时采用间歇治疗。
4)换药指征及方法:
换药指征包括应用推荐的治疗剂量无效,产生耐药性或严重不良反应,长期使用超过6个月,有药物成瘾史的患者。方法是更换另一种短、中效的BZDs或褪黑素受体激动剂;或逐渐减量使用的BZDs,改用非BZDs并逐渐加量,在约2周时间完成换药。药物减量可减少每次睡前用药量,或将连续用药变为间歇用药。
5)停药指征及方法:
停药指征是患者感觉睡眠时间及质量改善,能够自我控制睡眠时,抑郁症或生活事件相关性失眠患者病因去除时可考虑减量停药。停药切忌突然终止药物治疗,应逐步减停以减轻失眠反弹,有时减停过程可能需要数周至数月;选择在周五或周六夜间开始减药较为适宜,以后每一或两周减量1次,停止持续治疗后可间歇用药一段时间。如果在减停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精神症状应进一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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