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性惊厥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热性惊厥(FS)(ICD-10:R56.0)。
(二)诊断依据
根据《实用儿科学》(胡亚美名誉主编,江载芳、申昆玲、沈颖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第8版)《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 年)。
1.初次发作在3个月至5岁。
2.体温在38℃以上时突然出现惊厥。
3.排除颅内感染和其他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异常。
4.既往没有无热惊厥史。
5.临床分型:单纯型FS与复杂FS。
(单纯型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内,惊厥发作类型为全面性,24小时惊厥发生的次数1次;复杂型FS:惊厥持续时间在15分钟以上,惊厥发作类型为局灶性发作,一次热程中惊厥反复发作)。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实用儿科学》(胡亚美名誉主编,江载芳、申昆玲、沈颖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年,第8版)和《临床诊疗指南-癫痫病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2015)。
1.急救治疗:积极退热,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进行止惊药物治疗,一线药物为苯二氮类,静脉注射或灌肠。
2.预防治疗:(1)间歇短程预防治疗;(2)间歇短程预防治疗无效,有高危因素者可酌情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为5~7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R56.0热性惊厥疾病编码。
2.符合需要住院指征:首次发热惊厥发作;惊厥持续时间长;反复发作,就诊时处于热性惊厥急性期;惊厥缓解后仍存在意识障碍或精神状况欠佳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明确诊断及入院常规检查需2~3天(工作日)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CRP、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骨代谢、血清镁、血糖检测;
(3)脑电图检查。
2.疑有颅内感染,特别是<1岁婴儿,行脑脊液检查。
3.首次发病,尤其对于惊厥发作为部分性发作,有局灶性神经系统体征,有明显的发育迟滞,头围异常,有咖啡牛奶斑、色素脱失斑等神经皮肤综合征表现等,或疑有颅内感染或其他颅内病变者可选择影像学检查。
(七)治疗开始于诊断第1天
(八)选择用药
1.急救治疗。
(1)一般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监护生命体征;建立静脉输液通路;对症治疗:退热药或物理降温,维持内环境稳定等。
(2)终止发作:惊厥持续5分钟以上进行止惊药物治疗。
①苯二氮类:为一线药物。地西泮0.2~0.5mg/kg缓慢静脉推注,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或地西泮溶液灌肠/栓剂。
②水合氯醛:10%水合氯醛0.2~0.5ml/kg保留灌肠,一次最大剂10ml。
③苯巴比妥钠:惊厥未能控制或再次发作,负荷量8~10mg/kg.次,一次最大剂量0.2~0.3g。
2.预防治疗:没有统一方案,效果亦不确定,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家长协商决定,长期预防用药主要适用于高危患者。
(1)间歇短程预防治疗:每次发热时,应用地西泮溶液灌肠或口服/或地西泮栓剂,每次0.5mg/kg,必要时8小时重复,24小时不超过4次。
(2)间歇短程预防治疗无效时,有高危因素者可酌情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
①高危因素:复杂型FS,癫痫阳性家族史,发育迟缓,已存在神经系统疾病,低热惊厥、热惊厥频繁发作、热性惊厥持续状态,脑电图有局灶性放电等。
②长期抗癫痫药物预防治疗:可选择丙戊酸钠、左乙拉西坦等。
(九)出院标准
惊厥控制,病情稳定,排除引起惊厥的其他病因。
(十)变异及原因分析
若明确惊厥的其他病因,则退出本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