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规培政策:
在我院规培学员,可享受以下待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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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三、招生对象
报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医学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单位委派培训对象必须取得委派单位同意;
5.不招收不具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
6.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四、招收范围
1.拟在我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全日制5年本科含统招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并具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参加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不招收违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
2.我省各医疗机构2020年以后新聘在临床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师(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2020年以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3.我省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以后毕业)在临床工作未聘任中级技术职称的医师,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4.已完成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并已具备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报名资格的人员可自愿参加全科专业培训。
5.我省2022年各高校招收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并轨专硕研究生”)按照录取专业参加相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学习。
五、招生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
网上报名
报名人员登录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8日00:00时至6月21日24:00时
2、具体操作如下:
(1)登录网址:
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
(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于6月8日零时开放招录系统,考生报名时可选择一个培训基地中3个专业报名);
(2)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3)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4)进入系统后可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5)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6)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
现场确认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2022年6月25日(周六)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材料:现场审核需要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在6月25日前因疫情原因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可由个人书面承诺于7月15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名基地审核,若个人提供虚假承诺将取消录取资格);
(3)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单位人需提供单位聘用证明原件(盖公章)或就业协议复印件,并提供委派单位同意参加住培的证明;
(5)2022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需携带《2022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
(6)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承诺书;
(7)河北省健康码(绿码)、7天、48小时内共2次核酸检测结果原件。如实填写并上交《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相关附件请在住培系统招生简章中下载)
3、现场审核方式:
(1)初拟现场审核,审核地点:
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89号医大一院新大楼第一会议室(新大楼2层北侧)。
(2)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变更为线上审核或变更审核地点,会另行通知。
三
考核及录取
现场审核通过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理论考核、临床能力考核及面试,初拟安排现场考核。
如因疫情防控要求变为线上考核,会另行通知考核方式和时间。
1、考试时间及地点:
(1)理论考核:
2022年6月26日(周日)10:00—11:3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医大一院综合会议室
(2)技能考核:
2022年6月26日(周日)14:30—18:30
考试地点:石家庄市东岗路89号医大一院综合会议室
2、录取: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笔试和临床能力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四
公示报到
1、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2、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五
注意事项
1、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现场确认前一律核验身份(身份证),检测体温,出示“河北健康码(绿色)”、持考前7天、48小时内共2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如实填写并上交《2022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对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非绿码、加星等情况的考生,按照石家庄市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后,方可参加考试。
2、新招生培训对象于9月1日前进入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并作为享受有关财政补贴资金的依据。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同时向招生单位请假,并在报到后顺延相应培训时间,无故逾期五个工作日不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培训招生工作结束后,由省卫生健康委将培训招生结果向社会公示,并于9月30日前将年度实际招生情况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3、以上通知如有变动,请以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最终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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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王鹏羽 马宇新
来源:教务处
编辑:赵潇楠
崇德精术 博医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