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抗凝血药
1. 维生素K拮抗剂 VKA
2. 直接Xa因子抑制剂
3. 直接凝血酶抑制剂 DTI
4. 肝素、低分子肝素
表:常见抗凝药物的药理学特点
No.2抗血小板药
表:常见抗血小板药物的药理学特点
抗凝血药合并颅内出血临床特点
及神经外科围手术期处理
No.1抗凝血药合并颅内出血临床特点
① 死亡率高,预后差,合并症、并发症多,再出血风险高,尤其是脑实质内出血。
② 早期治疗关键为快速逆转凝血功能,可显著改善预后,降低死亡率,阻止血肿增大。
③ 如高度怀疑静脉窦血栓合并的颅内出血不建议纠正凝血功能。
④ 全身其他危及生命的缺血、血栓、DIC时纠正凝血功能需谨慎。
⑤ 对于神经功能较轻、出血少的患者不能掉以轻心,密切动态观察。
No.2抗凝血药合并颅内出血围手术期处理
① 服用维生素K拮抗剂与华法林患者术前拮抗方案

▷ 早期给与维生素K10mg静脉注射,24-48h内仍INR>1.4可再次给药。
▷ 推荐给予含3种或4种因子的凝血酶原复合物(PCC)。
新鲜冰冻血浆(FFP)也可以作为次选的拮抗剂 ,重复给予PCC有增加血栓的风险,不建议重复使用。
▷ 无法获得PCC或有使用PCC的禁忌,推荐给予FFP联合维生素K治疗。在给予单剂量10 mg维生素K静脉注射后,按10—15 ml/kg给予静脉输注FFP。
▷ 48h内每6-8小时复查INR。
目标:INR<1.4
② 服用直接Xa因子抑制剂患者术前拮抗方案
直接Xa因子抑制剂有:利伐沙班等。

▷ 立即停药。
▷ 询问上次服药时间及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评估药物暴露情况。
如在2h内且无误吸风险可考虑使用活性炭(50g)。
▷如在3~5个半衰期内可使用PCC(50U/kg)。
▷ 肝功能不全患者5个半衰期后仍存在出血风险!
目标:目前仍无有效的指标可反应凝血功能恢复情况。
③ 服用直接凝血酶抑制剂(DTI)患者术前拮抗方案
直接凝血酶抑制剂有:达比加群、比伐卢定等。

▷ 立即停药。
▷ 询问上次服药时间及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评估药物暴露情况;如在2h内且无误吸风险可考虑使用活性炭(50g)。
▷ 使用特异性拮抗剂(Idarucizumab,伊达赛珠)对达比加群的抗凝作用进行逆转;可使用PCC(50U/kg);不推荐rFⅦa或FFP。
▷ 肾功能不全或上述方法无效时可考虑透析。
目标:目前仍无有效的指标可反应凝血功能恢复情况
④ 服用肝素及其类似物患者术前拮抗方案
肝素及其类似物包括:肝素、那曲肝素等

▷ 立即停药。
▷ 不建议所有患者都拮抗,根据凝血功能,仅对APTT显著延长患者进行拮抗治疗。
▷ 每100U肝素用药后2-3h使用1mg硫酸鱼精蛋白,每次不超过50mg。
对APTT持续延长的患者,建议对每100U普通肝素重复使用0.5mg鱼精蛋白。
对发生严重危及生命的大出血或患有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建议减少鱼精蛋白的用量 。
▷ 对使用鱼精蛋白存在禁忌的患者,可以考虑使用rFⅦa(90μg/kg );不推荐PCC或FFP。
目标: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大致正常。
No.3恢复抗凝时机
① 对于抗凝适应证为房颤、深静脉血栓的患者,为预防再次出现脑出血,建议术后4周之后再考虑恢复术前抗凝药物。
② 对于抗凝适应证为人工机械性瓣膜置换术后的患者、肺动脉栓塞的患者,因其是发生血栓栓塞事件的高危因素,可考虑于术后2周恢复服术前的抗凝药物,但需反复交代、充分告知再次发生脑出血的风险较高。
抗血小板药合并颅内出血临床特点及
神经外科围手术期处理
No.1抗血小板药合并颅内出血临床特点
① 对于抗血小板药物对颅内出血的患者预后等的研究报道不一,因此不推荐对非手术患者进行血小板功能纠正。
② 可逆性抗血小板药物,停药3~5个半衰期后血小板功能即可恢复。
对于不可逆性抗血小板药物,需待新生血小板生成并进入外周血中后,血小板功能才能恢复。
因血小板的平均寿命为8-20d,因此血小板功能将长期受抑制。
③ 血栓弹力图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血小板的功能。
No.2抗血小板药术前拮抗方案
① 输注血小板不能避免血肿增大和改善预后,这是因为输注血小板有可能引起:
▷ 血栓形成事件的发生率上升。
▷ 一些促炎症反应的发生。
▷ 抑制了自身新生血小板的生成。
▷ 输注血小板的量不足以对抗残存抗血小板药物的抗血小板作用。
因此,对于不进行神经外科手术的抗血小板药物相关颅内出血患者,不建议输注血小板。
② 对于手术患者:
▷ 仅在实验室证实血小板功能不全的患者输注血小板:建议初始剂量为1U。
▷ 对于凝血及血小板功能持续异常或持续性出血的患者才考虑重复输注血小板。
▷ 对于需要进行神经外科手术的阿司匹林/环氧化酶-1抑制剂或二磷酸腺苷受体抑制剂相关的颅内出血患者,除输注血小板外,还可以使用去氨加压素(DDAVP),推荐单剂量DDAVP治疗(0.4 μg/kg静脉注射)。
No.3恢复抗凝时机
① 对于冠状动脉支架置入术后患者,若脑出血发生于支架置入术后6个月内,应尽早恢复抗血小板治疗,建议最晚不要超过1周,同时向家属充分告知再出血风险。
② 脑出血发生于支架置入术后6个月以上,则恢复抗血小板药物时间可适当向后推迟,最晚可推迟至2周。
③ 对于进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疾病一级预防的患者,停用抗血小板药物并不明显增加缺血性卒中风险,可推迟至出血后2周再恢复用药。
④ 对于预防或已发生深静脉血栓患者,可推迟至出血后2周再恢复用药,并且常规建议使用抗凝药物而不是抗血小板药。
1、合并抗栓药颅内出血患者预后差,死亡率高,治疗矛盾,须于患者家属仔细沟通。
2、出现颅内出血急性期首先立即停药。
3、抗凝药物有拮抗方案的尽早根据指征拮抗,无拮抗药物可考虑物理清除。
4、抗血小板药物患者如需手术需输注血小板。
5、房颤、深静脉血栓患者术后4周可恢复抗凝,起搏器植入、肺动脉栓塞患者术后2周恢复抗凝。
PCI术后6个月内术后1周恢复抗血小板,PCI术后6个月以上可延长至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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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Hemphill JC 3rd, Greenberg SM, Anderson CS, et al.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Spontaneous Intracerebral Hemorrhage: A Guideline for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From the American Heart Association/American Stroke Association[J]. Stroke, 2015. 46(7): 2032-2060. DOI:10. 1161/STR.0000000000000069.
3. Babaroglu MI, Cordonnier C, AI-Shalli Salman R, et al.. Platelet transfusion versus standard care after acute stroke due to spontaneous cerebral haemorrhage associated with antiplatelet therapy(PATCH): a randomized, open-label, phase 3 trial[J]. Lancet, 2016, 387(10038):2605-2613. DOI: 10. 1016/S0140-6736(16)30392-0.